給女兒30萬嫁妝,被兒媳給了五天臉色,我一個舉動,她主動認錯

前言:
多子女家庭中,一大家人最容易因為哪種問題而鬧矛盾?
想來,無外乎這一點:父母的愛或者錢沒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地分配。
有句話叫:不患寡而患不均。
不管是愛還是錢,儘量還是別有那麼大的差別,要麼就都不給,要麼就一視同仁地給,不怕少、或者是沒有,就怕存有私心、刻意不公平的分配。
都是一個爹媽生的,憑什麼有的孩子就該被父母極盡看重、寵愛,有的孩子就該被忽視呢?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家庭矛盾都怨父母,有一些家庭矛盾,是有的孩子「不自覺」、沒良知、太貪婪,他們習慣了父母源源不斷的付出,只享受、不願回饋,為人慾壑難填,總覺得父母的東西全都是他的,想要索取更多、甚至是榨乾父母。
總之,一個大家庭里,若是不能夠相處和諧,遇到點事就容易發生爭執、衝突,那要麼就是有一個不明事理的父母,要麼就是有一個不懂感恩和知足的孩子。

案例:
讀者丁阿姨,被兒媳婦都氣到了失眠,雖說最終兒媳婦低了頭、道了歉,一家人又恢復到以前那種和睦的狀態,但丁阿姨心裡總覺得不是滋味兒。
「現在的和氣也只是表面功夫而已,兒媳心裡不知怎麼想我、氣我呢!我算是明白了,這婆媳之間,永遠都不會以心換心的!就算處得再好,也只是一時的,可能是你暫時對她有用、能出上點力氣,也可能是你手裡有點錢、能時不時地幫幫她,一旦你出不了力或者給不了錢,甚至是哪裡做得沒讓她滿意,那必定會被疏遠、埋怨!唉,只能說還是勸自己看開點吧!這自己的子女都不一定能真心感恩你的付出,何況沒有一點血緣關係的兒媳婦呢?」
發生了什麼事,讓丁阿姨這樣感慨呢?
還是要從她女兒的婚事說起。
丁阿姨的女兒27歲,談了兩年多的戀愛,因為覺得足夠了解男方,而且年紀也不算小了,於是便有了結婚的打算,在她的安排下,7月23號,丁阿姨一家和男方一家在飯店見了個面。
男方父母人很和善,也很直接,寒暄過後,就笑著說了自己能給的條件:房子全款買不了,但會儘量多付點首付,預算在六、七十萬;車子呢,10萬左右的都可以全款買下;至於彩禮,他們家打算的是給個12萬8,寓意兩家一起發,如果丁阿姨一家不滿意,那還可以再加一點,但可能也加不了太多,因為還要留點錢辦婚禮和酒席。
「我們家就這一個孩子,我們老兩口打拚的東西肯定全都給孩子,只要我們老的能拿得出來,那一定不會遮遮掩掩,更不會虧待你們的女兒。除此之外,我今天先放個話,以後不和孩子們住一起,不干涉孩子們的生活,更不會催生,對未來孫輩也不會重男輕女!但凡我哪裡沒做到一個長輩該做的,你們可以隨時找上門來給你們女兒出氣。」
見男方母親把話說到這程度,丁阿姨覺得自己也沒什麼不滿足的,她看了看一臉欣喜的女兒,當即點了頭,同意了這門婚事,同時還痛快地表示,彩禮都給女兒帶走,她還會給女兒30萬的嫁妝。
丁阿姨想得很簡單:這結婚本就是兩個家庭共同為兩個孩子出力、做貢獻,她雖然沒有能力給女兒在工作地也買套房,但在錢上可以儘量多給女兒一些,也算是間接地給女兒撐腰、長臉,至少不能讓未來親家覺得,她家嫁個女兒,「只進不出」,對女兒一點也不重視。
男方父母看丁阿姨如此爽快,也是開心的不行,就這樣,在十分愉悅的氛圍下,兩家人定下了婚期。

想到兒子成了家、有了孩子,如今女兒的婚事也有了著落,丁阿姨別提有多高興了,她本想著接下來就和老伴兒安安心心地等待,開開心心地準備,誰知道,當晚一家人回到家吃飯(兩家見完面後,女兒和未來女婿直接回了工作地),兒媳冷不丁的一番話,瞬間攪亂了她的好心情。
「媽,我有些話要說……這青青結婚是好事,但嫁妝給個八萬、十萬的就行了吧?人家男方也就只給個十來萬的彩禮,您拿那麼多嫁妝,會不會讓男方以為咱家是上趕著嫁啊?您看,您和爸年紀也不小了,手裡總得留點錢應個急吧,萬一以後真是您和爸遇到啥急事了,我和大輝也沒什麼本事,拿不出來錢幫您們。那個,您要不再想想,可以給青青一點錢,然後再買點家用電器或者棉被、四件套帶上?」
雖然兒子出面勸阻了兒媳,讓兒媳別操心這些,但看到兒媳既然當面表達了心裡的想法,自己也不能裝作沒聽見,於是,丁阿姨笑著回復了兒媳,稱她也給自己和老伴兒做了打算,並不是一股腦兒地拿錢去給女兒撐面兒。
「青青和女婿是在省會安家,那裡的房價、消費,都比咱家裡貴多了。不管咋說,人家男方能拿那麼多錢,很有誠意了,我們總不能一毛不拔吧?我這些錢和人家男方比起來,也不算什麼,哪裡能是上趕著呀!我自己也有兒子,我知道兒子結個婚,父母需要付出多少心血。從你和大輝結婚,一直到現在,我花的錢可比給青青的嫁妝多多了!雖說兒女都是我的孩子,但我還是偏心你們的!你放心,我手裡還留的有錢應急,以後我們老的不管遇到了什麼難事、急事,絕對不會花你和大輝的錢的。」
丁阿姨說這些話的本意並不是指責什麼,而是想著通過一番對比,兒媳自然也能理解她一點,可哪曾想,兒媳冷笑了一聲,說了一句更讓她生氣的話:「看來還是閨女親啊!說得再好聽,把我當閨女看待,真到了跟前兒,兒媳還是外人!當初娶我,十萬彩禮都嫌多,可自己閨女嫁人呢,30萬嫁妝還嫌少,呵呵……我知道了,媽!」
聽到兒媳這樣說,丁阿姨也有些不滿。
她怎麼就嘴上說得好聽了?六年前,娶兒媳時,房子,花了34萬多,為了讓兒媳有安全感,也寫了兒媳的名字,車子和彩禮,她本想的是加在一起給20萬,兒媳若不想買車,那就都存起來當彩禮,是兒媳母親覺得沒有車、不氣派,非嚷著要買,最終挑了一個15萬多的車子。
她那時雖然有點生氣,覺得兒媳的母親是想著法兒地多要點錢,但最終為了不讓兒子為難,也為了守信、不變卦,還是給了十萬的彩禮。
這之後,兒媳生下小孫子,她又是花錢讓兒媳住月子中心,又是出錢請保姆,一直到孫子一歲半,兒媳失業在家、自己帶孩子,她才停了這些資助。
這前前後後加起來,她花在兒子一家身上的錢,比她給女兒的30萬嫁妝多了不知多少!
這些,還不算她每年花在孫子身上的錢,以及孫子上了幼兒園後,她給孫子交的學費以及興趣班的費用呢!
丁阿姨很想把這些帳都說給兒媳聽一聽,但怕兒媳說她翻舊帳,也擔心一說得太開了、會讓大家都不愉快,最終,她只是笑了笑,並未再作聲。

原本丁阿姨想的是,她不用解釋那麼多,兒媳終究也都會明白,等過了兩天,兒媳冷靜了下來,肯定就不會再因為她給女兒30萬嫁妝的事而生氣,可讓她沒想到的是,兒媳非但沒有她想像得那樣「大度」,反而接連五天給了她臉色看。
最近這一段時間,孫子因為放了暑假,白天基本上都是丁阿姨和老伴兒在照看,每天早上兒子和兒媳上班前,會把孫子送到她那裡,等兒子和兒媳下了班,再到她那裡把孫子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