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是甘肅的,不過我嫁的很遠,我老公是深圳那邊的。沒結婚前,我爸媽百般阻擾,怕我過去受委屈,也捨不得我,不過我心意已決,最後爸媽沒法才答應了我的婚事。
嫁過去後,婆婆在跟我們在新房住了兩天,之後不知道什麼原因說要回去住,一個人偷偷地就把東西收拾好搬回去了,連挽留的機會都不給我。婆婆一直都對我很好,我們住的地方離她那裡半個多小時的車程,每次她做了好吃的都會坐車給我送過來。

我很感激婆婆對我的好,可是老這麼送讓我心裡很過意不去,我讓婆婆以後不要再這麼做了,婆婆卻對我說「你一個外地姑娘嫁過來不容易,在這邊就只有我們兩個親人,對你好是應該的。」婆婆之後一如既往,總愛把煲好的湯給我送來。
我的手藝不好,也不好給婆婆做什麼送過去,於是我就直接一點,給婆婆錢、買衣服、買禮物等。婆婆每次都把錢退了回來,買的東西她收了,還讓我少花點,說以後生孩子了用錢的地方很多。
生孩子的時候,婆婆更是無微不至的照顧我,飯菜湯變著花樣的給我做,大小事能做的更是全部做了,反正一下都不讓我動手,婆婆在我眼裡就是我的親媽。

家裡的經濟掌控在我手裡,這是婆婆要求的,因為老公是一個管不住錢的人,有幾個花幾個,沒一點划算。一次,婆婆要去看病,老公讓我給婆婆八千塊錢,我心想八千塊錢是不是少了點,醫院裡各種費用又高,再說每次給婆婆錢,婆婆都沒有要,於是自作主張偷偷給了婆婆三萬塊錢。
一個月後,中秋那天,我們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飯,婆婆把我給了三萬塊錢的事情說了出來,老公聽了有些懵,後來我說出了實情,婆婆知道後十分感動。我對婆婆說「您對我比我親媽都好,我又沒有什麼地方可以報答您,只能庸俗一點直接給您錢了,以前您每次都給我退回來,所以這次借著老公的名義給您。」

這件事後一年左右的時候,婆婆跟我說要把她自住的那套房子送我,我問他為什麼不給老公,婆婆小聲對我說「他呀,就算了,其實我最喜歡的是女兒,碰上你算是對了我的胃口。小龍(老公)身邊的狐朋狗友太多了,你也知道早些年他喜歡賭,我怕房子交給他後他又染上了這個習慣,交給你我放心。」
我把這件事告訴我媽後,我媽把婆婆一頓夸。她對我說「親家都送房了,我們也不能小氣,反正我和你爸養老的錢留出來了,剩下的就給你們買輛車吧!」半個月後,我媽給我打了二十萬,讓我和老公買了輛車。
兩邊家庭都和諧,婆婆更是和我如「閨蜜」一般。我們的日子雖不是很富裕,但過的很幸福很甜蜜。不過有一件事,老公知道婆婆把房子打算給我後,心裡委屈了好久,不過現在已經平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