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這,我反對的情緒頓時少了很多,但是依然有自己的顧慮:不管咋說,男方家連房子的首付都付不起,總不能讓女兒結了婚還要租房住吧?就算女婿有能力,那也不知道何時才能買得起房子,女兒受苦,難不成外孫也要跟著受苦嗎?
老伴兒哈哈大笑,很是爽快:哎呀,他家要是能買得起大城市的房子,估計你一開始就不會有那麼大的情緒了!理解一下吧,總不能結個婚讓人家活不下去吧?反正是為了咱女兒能過得好,我們就陪送一套房子不就行了?可以給她買套小點的,只寫她自己的名字,這樣也是她的婚前財產,和女婿無關的!往後女婿真心對咱女兒,那房子就讓他住,若是他過不了幾年就變了臉,那房子他又弄不走!你就別那麼多慮了!你要還是不放心,那就房子也寫上你的名字,或者只寫你自己的名、但讓女兒隨便住!不過,這些要提前給女兒說清的。
見老伴兒一臉的坦然,想想他說得也並不是沒有道理,我最終點了頭,然後給女兒發了個信息,說為了讓她少受點苦,我和她爸商量了一下,可以全款給她買套小房子作為陪嫁,但房子的名字要寫成我的,畢竟一套房子也不少錢,我們老的可不能拿這些去賭。
我本想著若是女兒有意見,或者覺得她結個婚,父母給她陪嫁還各種提防,讓她在男方那裡沒面子,為此有了小情緒,那麼,我就徹底地不再管她,她想嫁人就去嫁,我一分錢不會給她,往後更不指望她。
可讓我沒想到的是,女兒沒多久就打來了電話,她很是鄭重地拒絕了我,且又安排我見男方父母那天可不能這樣說!
「媽,我很謝謝您能同意,也謝謝爸替我說了話,更謝謝您和爸還在替我著想!但陪嫁沒必要那麼大手筆!您就給個2萬、5萬的意思一下,再或者到時看男友的父母能給多少錢,再對應的給一些就行了!您放心,我們倆不會一直租房的,我也絕不會還沒有房子住、就有了孩子!這些我都是有計劃的!還有,您和爸千萬別說漏嘴了,您們就只是普通的工人,咱家一直住著這老式的家屬院,沒有別的資產,您和爸手裡也就只有省下來的工資而已!要記住,捂緊錢袋子!別露財!雖然咱家條件是比男友家好了些,但低調一點總是好的,一來這外面比咱家有錢的多得多,二來省得人家打咱家的主意,也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矛盾!不管咋說,錢在您和爸那裡,總比在我手裡安全啊!您們就顧著自己吧,不要管我了!」

女兒的話讓我意外又感動,也讓我瞬間就對她的婚事不再有任何的擔憂:一個能很好安排自己的生活,且懂得保護自己的人,不會過得差的!
掛完電話後,老伴兒很是驕傲地問我,是不是還是他最了解女兒?他的女兒是不是清醒、不糊塗?
我笑了笑,雖然嗔怪他「別那麼急著下結論」,但心裡著實開心;只要女兒不是戀愛腦,只要她體諒父母的苦心,那麼,我們做父母的,就能安心。
在此,我也想給別的獨生女一句勸告:
父母辛辛苦苦打拚來的一切,可以給你花,但不是理所應當的,要看你有沒有良心,有沒有本事守住父母的錢;如果父母的錢給你花了,但並沒有很好地幫到你、給你以及父母都帶來了傷害(比如,只會讓你的伴侶覺得你家人好說話、好索取,以此拿捏你),那麼,守住父母的錢財既是保護了你自己,也是給你自己留下一個很好的退路。
不管何時,不拖累父母,不過分地啃父母,不遇到難處就讓父母幫著買單,這才是作為子女最該有的良知和覺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