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我的,我自己帶我沒有怨言,可在我最難的時候,你不來幫我一把,那就別怪我不講情分。
我會這麼說,是因為婆婆前些日子在醫院住了大半個月,上星期醫生允許出院。她倒是想得好,要住進我家,還讓我全天照顧她。
我不樂意,但我老公看著婆婆那難受的模樣,瞞著我把婆婆接了回來。
那幾天,我氣的不行,飯做好了,就讓老公給她送去,也沒進過婆婆住的房間。
這事被小姑子知道了,她氣沖沖找上門,「我媽病了,你是她兒媳,憑啥你不照顧?」
「誰的媽誰伺候,原話不動還給你。」說完,我看看時間,就去接孩子了。
我不是心狠之人,但也不是任由別人騎在我頭上欺負的人。我覺得自己已經盡到自己當兒媳的本分了,不是我不識好歹,是她們太不把我當回事。
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這是懂得感恩之人。
倘若她們一點恩惠都不曾給予,那又何來的報恩一說呢?
人與人,本來就是互惠互利的關係,你能雪中送炭,我才好報以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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