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近些年來,越發覺得《羅生門》是部很好的作品。
某個晴天白日下,一位武士和妻子途徑荒山,遭遇到臭名遠揚的強盜——多襄丸。武士被殺,妻子遭受侮辱,是這場事故的結局。
官府很快抓到了多襄丸。兇手落網,但真相卻不明朗。
多襄丸說:「我給了那武士公平決鬥的機會,一直大戰到第23回合,我生平從未遇過如此厲害的對手。好不容易解決了武士,那個女人卻跑了······」
受辱的妻子說:「受到這番屈辱,我無法忍受,但令我更心寒的是丈夫從頭到尾,一言不發,冷冷地看著我。我決意自殺,但悲傷過度暈了過去。醒來後他便已經死了·······」
被招魂而來的,死去的丈夫說:「可惡的盜賊哄騙那個女人,說事已至此,不如以後你就跟我吧。那女人竟然答應了。如此奇恥大辱,我怎麼能忍受,我撿起地上的刀,插入了自己的心口。」

有意思吧?三個人說的都不一樣。尤其是那個死去的武士,他明明已經死了,又有什麼必要說謊?但事實是,死人也會說謊。
他們都有自己的目的。死人武士必須突出自己的悲涼與尊嚴,必須強調並非強盜殺死自己,而是自己自盡,如此才能最大程度保留自己死後的名聲。
妻子必須表明自己的無奈與心酸,以及丈夫對自己遭遇的冷漠,自己在事後想要自殺的勇氣,以此告知世人,自己「貞潔」而非「不潔」。
多襄丸的目的更簡單,既然自己已經被抓,死罪難逃,倒不如形容自己的英勇善戰、英雄氣概,還順便說對手也很強,來襯托自己更強。
他們每一個人都在為想像中的自己,撒謊。
我原以為生活中是很難遇到這種小說電影中的場景,可沒想到,一封讀者的來信,打破了我這個看法。
她說:「我和前男友吃飯,但是什麼都沒有發生。僅僅如此,老公便堅持和我離婚,他不信任我,從來沒愛過我。」
我在想,她說的究竟是不是真話。

02、
給我寫了這封來信的讀者叫欣兒,今年30歲,和丈夫,現在應該說是前夫了,相戀三年,結婚7年,生了一個4歲的兒子,可以說她20歲後最美好的十年,全都給了前夫。
也因此,她對離婚這件事尤為不甘,她說:「我把女人最寶貴的青春都給了他,以為他會對我好,愛我一輩子。
一開始,確實如此,哪怕結婚後,情人節、七夕節,也不會忘記送禮物給我,待我和戀愛時一樣好。在家裡,有空的時候乾脆連家務也會幫我承包,對我百依百順。可沒想到,這全都是他裝出來的。」
「他一定是早就想離開我了,因為我只是犯了一個小小的錯誤,他就和我離婚。」
「嚴格來說,我也有不對的地方,可能有點辜負他的信任,因為工作的原因,我和前男友見過幾面,也住過幾次酒店。我承認是有點不避嫌了,可我們真的什麼都沒做。他那麼愛我,難道就不能相信我嗎?」
「我和前夫,是我人生中的第二段戀愛,他並不是我的初戀。而前男友是我的初戀。都說初戀是最讓人忘不了的,我前夫顯然很是認同。我猜就是因為這樣,他才對這件事耿耿於懷,還和我離婚,一點都不大度。」

「我和前男友是同行業內的人,偶爾有接觸是很正常的,那個時候我們剛好出差在同一個活動、同一個場合,大家又都認識,就去住同一個酒店。酒店又剛好只有一間房間,我們想著彼此都很熟悉,兩個人一間也沒什麼,這不是很好理解的事情嗎?電影《後來的我們》林見清和方小曉不也住在酒店的同一個房間嗎?他們什麼也沒做啊。我老公怎麼就是不懂呢?」
「這件事,一開始他是不知道的。本來嘛,又沒什麼好說的。就後來有次前男友給我發微信,微信消息不是會彈出提示?他眼尖,剛好坐在我旁邊就看見了。他真的很過分,一個消息而已,就直接把我手機搶過去翻記錄了。太不尊重別人隱私了。」
「他看到了我和前男友的聊天記錄,就追問我。可是我們什麼都沒做,有什麼好說的?他就在一旁不依不饒。
他說,他只想要一個坦誠的老婆,只要我跟他說實話,他就不計較,以後跟我好好過日子。可是,我之前就跟他說,我和前男友什麼都沒有,他又不信。這就是實話啊。我想,如果我繼續說這種話,他還是不會相信,會繼續沒完沒了。
倒不如我承認,只要我們以後能繼續好好的,我受點委屈、被他冤枉,這都不算什麼。為了這個家庭,我願意受委屈。」
「可是,他騙我,我承認了以後,他就和我離了婚。他真是太絕情了!我和他在一起十年,還幫他生了孩子啊,現在,他怎麼忍心離開我,怎麼忍心讓孩子變成單親家庭的孩子。」

03、
看完這封信,我百感交集。
我不知道欣兒是怎麼想的。但是,一個人怎麼會因為一句「只要你承認,我們就繼續好好過日子」,而去承認自己從沒做過的事情呢?
何況,這事情還挺丟人的。
而且,和前男友同住一個酒店一間房間,真的可以什麼都沒發生嗎?都是成年人了,這概論有多低就不說了。
當然,我也不是故意往壞的地方去猜測欣兒,只是我真的很不明白,既然她堅持自己和前男友什麼都沒有,帶著老公找前男友當面對質就好了啊。都是成年人,這點事當面說不明白嗎?
正如《羅生門》中的場景,欣兒的一些描述,不過是為了給自己的行為找到一些合理性,將自己的責任推卸一部分給丈夫。我想,她所說的不是全部的真相。
我願意把人想的更美好一點,所以便假定欣兒與前男友什麼都沒有發生吧。只不過就算如此,難道欣兒當真不知道有了家庭後還不懂得和前任保持距離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嗎?她難道就真的不知道男女之間避嫌很重要嗎?
我想,她只是不夠在乎而已。但既然不顧在乎,便不要裝出一副在乎的樣子。現在的結局,她也許早就有過預想,但那時的她仍然沒有選擇避嫌。我只能說,既然做出了選擇,就請承擔,別再裝作自己很無辜了。

有些人說:「現在的婚姻沒有信任了。」
但其實不是。如果你在乎一個人,就會明白,有些事情一定會破壞你們的信任,那既然如此,就不要去做。
信任不是從天而降的,它是需要愛、需要維護的。
如果欣兒能懂這個道理就好了。
愛一個人,維持一段感情,活著經營好一個婚姻,都只想著一件事就好,那就是:什麼事有可能會傷害你愛的那個人,那就別做。
這樣就夠了。
共勉。
-END-
作者:瀾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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