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未想過事情會有如此的巧合,幾年前的經歷對我來說是一件恥辱的事情,我不願再想起,更不會提起。可如今它又再一次在我腦海中浮現了!
今年我已經二十八歲,一個來自農村的孩子,家裡特別的貧窮。我們家兄弟兩個人,還有一個妹妹。我們三個都相差兩歲,並且都上了大學,最窮的時候是在我們上大學的時候,我們的學費幾乎都是父母借來的,每個月的生活費少得可憐,甚至有時候連吃飯都不夠。
正是因為這樣,才有了我被包養的兩年經歷,和洋姐是在我利用課餘時間打工時認識的。我打工的地方是一家西餐廳,當時我不小心碰到一位顧客,打翻了準備給客人上的牛排,毫無疑問,這盤牛排算我的。而這位客人就是洋姐,當時因為這盤牛排的價格就是我將近一個月的飯錢,所以我嚇得都快要哭了。可能她看出了我的窘迫,在結帳時給了我二百塊錢的小費,並且還給了我她的電話號碼。

接下來的幾天,她每天都來,她都是一個人,還問我怎麼沒給她打電話,我說我沒有手機,第二天,她就送給我一部。就這樣,我們有了聯繫,她當時是單身,她問我做她男朋友好嗎?我猶豫了,她的年齡足足比我大二十歲,可是最終我還是同意了,就因為她能幫我,有她,我的生活會更好過一些。
可是畢竟跟她在一起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情,我怕同學知道,更不敢跟父母說。跟她在一起能有兩年的時間,她曾經問我畢業後會不會跟她結婚,我沒有回答她,我承認,我並不愛她,我跟她在一起就是因為她有錢。後來她跟我說以後別再聯繫她了,她要結婚了,那次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面,她給了我兩千塊錢。
之後我們一直沒有見過,雖然跟她分開後,我經濟上又恢復到了最初的狀態,可是跟和她在一起時相比,在心裡上更加輕鬆了。跟現在的女友是在一年前認識的,她是我真心喜歡的女孩,她溫柔善良。她跟我說她不嫌棄我出身農村,一直對我也很好,並且我現在已經參加工作,經濟條件也改善了,所以跟她在一起我也沒有太大的負擔了。

我們的交往就是奔著結婚去的,她雖然家就在本市,但是她說不想每天面對繼父,所以一直自己住在外邊。就在前幾天,她說想帶我去見見她的母親,我們一起去了她母親的家裡。可是剛進她家門,還沒等她介紹,我和她母親都愣在了那裡,未來的岳母竟然是曾經跟我在一起的洋姐。
我們都沒有說出來,但是一直很尷尬。同時我也看到了女友的繼父,一個有些禿頂的男人,很有架子。在那不知道我是怎麼過來的,女友還以為我是過度的緊張,一直勸我放鬆。在我們見面的第二天,准岳母約了我,她對我說,她也沒有想到會這麼的巧合,她們母女竟然會喜歡同一個男人!
但是不管怎樣,她還是勸我和女友分手,畢竟我們曾有過那段過去,她無法接受女兒再跟我在一起。我也覺得這件事很荒唐,可是現在要我和女友分手,我也捨不得,我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