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和老公剛剛結婚不到一年的時間,女兒剛滿月,可是我們就要面臨離婚了。我們結婚是因為孩子,離婚同樣是因為孩子,而真正在裡面挑唆的是我的婆婆。現在這種日子我已經受不了了,哪怕離婚後日子過得會很艱難,我也想儘早的離開那個家。
我和老公是自由戀愛走到的一起,他也算不上是富二代,只是家裡的經濟條件相對來說比較富裕。因為我是農村姑娘,所以婆婆就反對我們在一起,我和老公是真心相愛的,當時我們不顧公婆的反對,同居並懷孕了。
就是看在我懷孕的份上,婆婆同意了我們結婚,可是要我答應簽下一個協議,就是不單單我們要做婚前財產公正,就算我們結婚以後掙的錢也是自己的。這個協議無非是對我的防範和侮辱,但是為了和老公在一起,為了我肚子裡的孩子,我還是選擇了接受。

我以為有老公的愛支撐,我可以跟老公幸福下去,可是我想錯了,婚姻根本就不是兩個人的事。在我懷孕期間,因為肚子裡有孩子,所以婆婆對我也還算客氣,但是在金錢上一直都很吝嗇,因為我工作整天要面對電腦,所以自從結婚後我就一直辭職在家了。
雖然我們結婚了,可是婆婆還是掌控著老公的工資卡,因為有那份協議,所以婆婆就是每個月在老公的工資卡里給我固定的生活費。我心裡不高興,可是老公安慰我說等孩子生下來,婆婆一高興,什麼也就不會計較了。婆婆一直說要我生兒子,其實我的壓力一直很大,生兒生女不是我自己能決定的。我也想順著婆婆的心愿生一個兒子,可是老天不隨人願,我生了一個女兒。
女兒剛一出生,婆婆就一百個不高興,我在醫院時她不照顧我。坐月子期間老公請了幾天的假照顧我,我也算養了幾天。自從老公上班後,婆婆在家也不照顧我,甚至還刻意的刁難我,她讓我自己給孩子洗衣服也就算了,還讓我用涼水,說什麼燒熱水費電,我這不上班也不掙錢,又生了個賠錢貨,就沒有資格用熱水。

我沒有洗,等老公回來婆婆就說我在家跟她對著干,哭天抹淚的跟老公告我的狀。其實我知道就是因為我生的是女兒,加上原本對我就有成見,老公又是能和稀泥,當著婆婆的面,就數落我,背著婆婆又哄我,其實我也真的是累了。
一次,因為老公再一次和稀泥,我就跟他吵了起來,結果婆婆過來就讓我滾,還說老公這樣的女人根本就不配做他們家的媳婦。最後一氣之下我提出了離婚,我說要把女兒抱走,婆婆一口答應了,還說他們家才不要這種賠錢貨呢。緊接著又說因為我和老公的協議,我除了能抱走孩子,其他什麼不能帶走。
老公不同意跟我離婚,可是在婆婆欺負我的時候,他根本就不站出來保護我,這樣的日子我也沒法再過下去了。因為婆婆的不平等條約,所以我只好起訴,並不是貪圖他們家的錢,只是想為我女兒爭取更多的利益,以後對於他們家的人,走多遠就滾多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