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是大學同學,她絕對是一個小女人,處處都要我照顧,由於家裡條件不錯,因此,從小到大都被家裡人當公主一樣養著,所以偶爾也會有點公主病,但是因為我喜歡,所以,我願意替她父母繼續慣著她、寵著她。

大學畢業後,我們都決定留在城裡就業了,為了方便不想照顧,在雙方家長都沒有異議的情況下,於是家裡給我們買了車、買了房。後來就把婚事提上日程了,於是我們安排兩家人聚在一起安排婚事的詳細內容的時候,老婆家竟然錯了車、房之外還要15萬彩禮,這可著實讓父母為難了,可是看在我很愛女友的份上,爸爸媽媽一咬牙就同意了。

一轉眼,我們結婚三年了,可是因為當時結婚的時候正好要忙一個項目,而且,我們都是在異鄉,所以就只把酒席辦了,卻把領證的事兒一拖再拖,因此父母擔心不保險怕老婆跑掉,畢竟家裡又是車、又是買房,還有十幾萬的彩禮呢,可是我們的感情還不錯,因此我並沒有這方面的擔心。

但是老婆最近檢查出來懷孕了,爸爸媽媽又總催我們,於是想著就把結婚證領了吧,不然給孩子上戶口什麼的也麻煩,於是就和老婆商量,哪天有時間就去把結婚證領了。老婆也同意我的提議,我們就越好下月一號孕檢完回去領證。
然而,就在領證的前一天,老婆卻突然和我說:"我媽媽說了,想要領證就要讓孩子隨他們家姓,如果不隨她家姓就離婚,還要給她家十萬。"聽了這話,嚇得我一身冷汗,我背著老婆諮詢了了我的律師朋友,然後悄悄的約見了岳母,我告訴她,如果我們不領證的話,不但拿不到十萬塊還要返還當年我的的15萬彩禮錢。"岳母一聽傻眼了,然後只得同意我和老婆領證,並且孩子和我家姓,我真的是慶幸當年沒領證,不然的話不然不是傷財就是傷自尊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