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聽說過很多關於結婚後年輕的夫妻不想要孩子,婆婆催著他們要孩子的,可是沒聽說過還沒結婚婆婆就下令說不讓要孩子的。並且還要寫下書面的保證才能結婚,聽到了這樣的要求我也沒什麼說的了!
我和男友是在半年前認識的,我們都在外地打工,同樣我們都是離過一次婚。第一次婚姻中我沒有孩子,男友有一兒一女,女兒八歲,兒子六歲。男友出來打工,孩子一直都是由爺爺奶奶帶著,在跟男友回家之前,我也沒看見過兩個孩子。我跟前夫是因為感情不和才離婚的,因為前夫抽菸喝酒,並且還賭博,我受不了,所以我們經常吵架,最後過不下去就離婚了。
但我不知道為什麼男友的前妻會跟他離婚,因為通過半年的相處,我覺得男友是一個很優秀的男人,沒有什麼不良嗜好,並且脾氣也好,又能吃苦。但是男友確實跟我說是他前妻跟他提出的離婚,其實是因為她出軌了,愛上了別的男人。
男友是一個很顧家的男人。在我們打工期間,他掙的錢都不怎麼花,都寄回了家裡,他說自己的負擔重,兩個孩子還有父母。但是我並不覺得跟他在一起有什麼負擔,我想要的就是這樣的一個有責任心的男人,我想一個男人如果連自己的孩子和父母都不顧的話,那麼肯定他也不會真心的對別人好。
在我們交往過程中,雖然偶爾也會有摩擦,但是總的來說還是挺處得來的,我們也挺恩愛的。就在前不久,他說要帶我正式回家拜見父母,我心裡也挺激動的。到了那以後,我也看見他的家人,公婆倒是挺熱情的,兩個孩子對我挺排斥的,畢竟我的身份是即將成為他們的後媽,兩個孩子暫時不能接受我,我也能夠理解,我想通過慢慢的接觸,我會用我的真心換來他們的真心的。
可是就在那的當天晚上,准婆婆很嚴肅的說要跟我說一個問題,她說她並不反對我們交往,並且還說其實也挺喜歡我的。只是她有一個要求,就是她不希望我們結婚後再要孩子,男友已經有兩個孩子了,已經兒女雙全了,況且她也不認為我以後有了自己的孩子後還會對兩個孩子好,她不想因為我們再婚再要孩子讓她的兩個孫子受到委屈。
我理解她的想法,但是不能認可她的做法,我不同意,她這樣做也剝奪了我做親生母親的權力,況且我再生下的孩子也是他們家的親生骨肉啊!看我不同意,准婆婆就說了如果我不能簽下婚後不再生孩子的保證書,她就不同意我跟男友結婚。
我把這件事跟男友說了,我以為男友也會像我一樣吃驚,可是沒想到他好像事先就知道這件事情。他的態度是我們可以先敷衍他母親把保證書籤下,結婚後我真的生孩子,她也沒有辦法。可是我不想這麼做,我又不是嫁不出去了,憑什麼為了討好婆婆簽下那份保證書?
我現在已經跟男友提出:如果他不能做通他母親的工作,那我們就分手!可是話雖這麼說,如果真的跟男友分手我還是捨不得,我該怎麼辦?